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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終止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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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終止事由

合同終止,是指因發生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的情況,使合同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消滅,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終止。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因為,合同終止只是使合同關係向將來消滅,並不溯及力,因此不產生恢復原狀的法律後果。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請問保管合同終止的事由有哪些?

合同權利義務終止的原因大致有三類:
  1、基於當事人的意思表示而終止,例如免除、合意解除等;
  2、基於合同目的的不能實現或者已經實現而消滅,例如履行不能、清償、混同等;
  3、基於法律的直接規定而消滅,例如我國解放初期以法律規定的方式廢除勞動人民所欠地主的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