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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借款強制執行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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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借款強制執行公證
銀行借款

信貸融資是間接融資,是市場信用經濟的融資方式,它以銀行為經營主體,按信貸規則運作,要求資產安全和資金迴流,風險取決於資產質量。信貸融資由於責任鏈條和追索期長,資訊不對稱,由少數決策者對專案的判斷支配大額資金,把風險積累推到將來。信貸融資需要發達的社會信用體系支援。銀行借款是企業最常用的融資渠道,但銀行的基本做法是“嫌貧愛富”,以風險控制為原則,這是由銀行的業務性質決定的。對銀行來講,它一般不願冒太大的風險,因為銀行借款沒有利潤要求權,所以對風險大的企業或專案不願借款,哪怕是有很高的預期利潤。相反,實力雄厚、收益或現金流穩定的企業是銀行歡迎的貸款物件。因為以上特點,銀行借款跟其它融資方式相比,主要不足在於:一是條件苛刻,限制性條款太多,手續過於複雜,費時費力,有時可能跑一年也跑不下來;二是借款期限相對較短,長期投資很少能貸到款;三是借款額度相對也小,通過銀行解決企業發展所需要的全部資金是很難的。特別對於在起步和創業階段企業,貸款的風險大,是很難獲得銀行借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