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偽造國家機關公文罪既遂的刑事責任

法律 閱讀(2.43W)
偽造國家機關公文罪既遂的刑事責任
偽造國家機關公文罪既遂的刑事責任
對偽造國家機關公文罪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判處剝奪政治權利,也可以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拘役並處罰金;
對多次偽造國家機關公文的、偽造國家機關公文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法院可以判處3年以上到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八十條,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