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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拿著戶口本 | 不給怎麼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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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拿著戶口本 不給怎麼麼
離婚戶口本前妻拿著不給怎麼辦
對此,國家有相應的處理規定:  參照1985年3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商業部、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聯合下發的關於《轉發陝西省西安市<關於辦理離婚、房產案件中有關戶糧分立、遷移和房產變動問題的聯合通知>的通知》。  該《通知》規定:“離婚當事人可持原戶口簿和法院的判決書或調解書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分戶或遷轉手續,當地公安派出所應依據法院的判決或調解書,按照分戶、立戶的規定予以辦理。如一方當事人不願交出原戶口簿,經公安派出所動員說服無效的,可按判決或調解書辦理分戶或遷轉手續,並在戶口登記簿上註明分戶日期和原因。”  你可參照上述規定,到警署申請遷移戶口。或法律起訴。或聽去律伴上面的律師的建議。如: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