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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賠償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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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賠償專案

國家賠償,又稱國家侵權損害賠償,是由國家對於行使公權利的侵權行為造成的損害後果承擔賠償責任的活動。國家賠償以支付賠償金為主要方式。能夠返還財產或恢復原狀的,予以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有《國家賠償法》規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情形,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國家賠償專案包含哪些

國家賠償專案有: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賠償金;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權造成身體傷害的: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

3、致人精神損害的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精神損害撫慰金;

4、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權造成損害的直接損失賠償、間接損失賠償。根據《國家賠償法》第二條,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有本法規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情形,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本法規定的賠償義務機關,應當依照本法及時履行賠償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