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紅包群量刑標準

法律 閱讀(3.3W)
紅包群量刑標準

在網上賺錢的時候一定要提高警惕,現在很多的網路群中都有可能會發紅包,然後循序誘騙消費者購買商品,這種情況下又應該怎樣判刑?下面,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瞭解到相關的法律知識,本站網小編已經整理了以下的相關內容。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開設紅包群被抓

建議第一時間委託律師去會見。根據《最高法、最高檢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以營利為目的,在計算機網路上建立賭博網站,或者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屬於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的“開設賭場”。此外,根據《刑法》第三百零二條,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所以,越早辦理委託越對嫌疑人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