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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申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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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申請要求
專利申請要求
根據我國《專利法》規定,授予專利權的發明,需要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專利法》所述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又分為產品發明和方法發明兩大類。
新穎性,是指該發明不屬於現有技術;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發明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並記載在申請日以 後 公佈的專利申請檔案或者公告的專利檔案中。
創造性,是指同申請日以前已有的技術相比,該發明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