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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什麼情形下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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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什麼情形下無效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什麼情形下無效
1、承包人未取得建設工程施工單位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等級。
建設工程施工領域實行嚴格的資質准入制度,《建築法》規定了施工企業實行資質強制管理,無資質和超越資質的企業簽訂的合同屬無效合同。但是,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前取得相應資質等級的,不作為無效合同處理。
2、沒有資質或沒有相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築施工單位名義的,也就是通常說的“掛靠”。
實務中一般有這麼幾個標準:
第一,轉讓、出借企業資質證書的;
第二,以其他方式允許他人以本企業名義承攬工程的;
第三,專案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專案質量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等均非承包人本單位人員。工程承包中存在三種情況之一或同時存在的,可以認定為掛靠,簽訂的施工合同屬無效合同。
3、必須招標的未進行招投標或中標無效。
《招標投標法》對工程必須進行招標的範圍進行了規定,凡屬規定在招標範圍的工程未進行招投標的,簽訂的施工合同無效。
4、違法分包。
5、轉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