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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採購合同公示後會稽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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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採購合同公示後會稽核嗎
集中採購合同公示後會稽核嗎
政府集中採購簽訂合同後,政府要對合同進行公示,但公示後不需要稽核,只需要將合同副本報同級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
第四十六條 採購人與中標、成交供應商應當在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採購檔案確定的事項簽訂政府採購合同。
中標、成交通知書對採購人和中標、成交供應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後,採購人改變中標、成交結果的,或者中標、成交供應商放棄中標、成交專案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第四十七條 政府採購專案的採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採購人應當將合同副本報同級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相關延伸】政府採購一般具有哪些流程?
1、單位提出採購計劃,報市財政局分管業務科室進行預算稽核;
2、財政局各業務科室批覆採購計劃,轉採購辦;
3、採購辦按政府採購制度審批匯總採購計劃,一般貨物採購交由政府採購中心採購,特殊物品採購可委託單位自行採購;
4、政府採購中心製作標書,並送採購單位確認;
5、政府採購中心釋出招標公告或發出招標邀請,發售標書,組織投標,主持開標;
6、評標委員會進行評標,選出預中標供應商。經採購單位確認後,決定中標供應商;
7、中標供應商與採購單位簽訂合同;
8、中標供應商履約,採購辦與採購單位驗收(對技術要求高的採購專案要有專家參與驗收)後,由採購單位把合同、供貨發票原件和《採購單位驗收物品意見表》送到採購中心辦理付款手續;
9、政府採購中心把手續辦好,送交採購辦作為依據,向供應商支付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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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採購單位入固定資產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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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標活動結束後採購部門要建立檔案,包括各供應商招標的標底資料、評標結果、公佈的合法證書、公證資料、招標方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