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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誤工評定日期標準如何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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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誤工評定日期標準如何確定
交通事故誤工評定日期標準如何確定
交通事故中誤工日期是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來確定的,受害人因傷殘導致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的前一天。
如果交通事故當中的雙方人員對誤工日期存在著爭議,也可以申請傷殘鑑定機構對誤工時間進行鑑定。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0條規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
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