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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的代位權的成立有哪些條件 | 法律上有哪些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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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的代位權的成立有哪些條件,法律上有哪些規定
債權人的代位權的成立有哪些條件,法律上有哪些規定
專業分析:債權人的代位權的成立應具備以下條件:1、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合法、確定,且必須已屆清償期。2、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到期債權。3、債務人怠於行使權利的行為已經對債權人造成損害。4、債務人的債權不是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債權。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條,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債權或者與該債權有關的從權利,影響債權人的到期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對相對人的權利,但是該權利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權的行使範圍以債權人的到期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溫馨提示】遇到相似問題不要慌,點選諮詢快速找到專業、合適的律師,1對1深度溝通法律需求,3~15分鐘獲得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