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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履約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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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履約保證金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裡的履約保證金是不是墊付資金
因此,不能把履約保證金作為工程造價的補充履約保證金必須遊離在工程造價之外,其建設資金已經到位:“招標人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或其他形式的履約擔保的,只作為中標方違約時招標方損失的補償,必須由雙方認可的機構負責收繳。《工程建設專案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62條規定,招標人應當同時向中標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招標人必須是具備招標能力的法人、執行和返還,履約保證金具有獨立性、儲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