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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強險脫保再交日期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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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強險脫保再交日期怎麼算

交通法規,全稱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是為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人身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及其他合法權益,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制定的法規。駕駛人員哪些行為屬於交通違章行為,交通違章後駕駛員應該受何種處罰等等問題在交通法規都能找到相應的答案,所以瞭解基本的交通法規對每個人來說都是很有必要的。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請問交強險脫保再交日期怎麼算?

  車險脫保了,日期從車險到期零時開始算。
  車險脫保,即在斷檔期“裸奔”的車輛出險後,車主將得不到保險賠償,特別是交強險過期的後果更嚴重,車主將面臨扣分、扣車、罰款等處罰,而且保費還可能上浮。
  按無賠款優待條款的規定,連續3年沒有發生賠款的,保費可打7折;連續一年和兩年沒有發生賠款的,分別可打9折和8折;上年賠款次數在3次以下的不打折,執行備案費率;過去1年內發生3次賠款的,保費上浮10%,而賠款發生5次及以上的保費要上浮30%。
  忘記按時續保的車主如果心存僥倖“脫保”出行,存在很大安全隱患,一旦在“脫保”期間出險,會面臨理賠真空。
  根據相關規定,脫保3個月(含)以內的,客戶忠誠係數和無賠款優待係數按正常投保處理;脫保3個月以上到6個月(含)的,無賠款優待係數只上浮不下浮,客戶忠誠係數正常使用;脫保6個月以上的,視同新車承保,無賠款優待係數,客戶忠誠度係數和年行駛里程0公里至30000公里的優惠係數不得使用。
  如果車輛“脫保”3個月以上,車主即使上年沒有出險,無賠款優待的折扣也將無法享受。因而車主一定要注意按時續保。如果車險仍未到期,車主又可能在臨近到期前外出一段時間,此時車主也可提前投保,約定保單生效日。
以上就是對交強險脫保再交日期怎麼算的回答。希望可以幫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