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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歲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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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歲身份證
17歲怎麼辦身份證
  辦理身份證流程:  辦理條件:年滿十六週歲的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週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注意事項:1、必須由申領人本人與公安機關見面才予辦理,本人未到由他人代為申領的不予受理。2、未滿十六週歲的公民申領辦證的,必須由監護人代為申領。辦理材料:1、戶口簿2、照片(一般在辦理身份證時統一照相)(1)凡辦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照相時必須著深色非制式上衣、自然裝扮;(2)不得化裝和佩帶首飾;(3)頭髮為自然色,不得染髮(非黑色)。辦理流程:1、稽核:由申領人本人持戶口簿到身份證辦理處稽核視窗進行資訊稽核;2、照相:領取照相號到照相室照相;3、收費:憑照相號到辦證視窗受理和繳費;4、核對:申領人認真核對本人的資訊,核對無誤後,在《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上簽名確認。5、領證:30天申領人憑“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到受理視窗領取。辦理地點:戶口所在地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