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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罪名的法律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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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罪名的法律含義
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罪的概念

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罪(刑法第410條),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違反土地管理法規,濫用職權,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情節嚴重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