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用婚前財產婚後全款買房算婚後財產嗎

法律 閱讀(2.31W)
用婚前財產婚後全款買房算婚後財產嗎
請問用婚前財產婚後買房算婚後財產嗎?
你好,關於用婚前財產婚後買房算婚後財產嗎因為住房是婚後買下,在沒有事先特殊書面約定前提,不管房產證的登記人是夫妻倆誰名字,住房產權都屬於婚後共有財產。   一方使用婚前個人存款參與購房,當事人可以憑出資證明主張這部分權益。   《婚姻法》規定: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工資、獎金;   生產、經營的收益;   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方的婚前財產;   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婚姻法》司法解釋一:   第十九條 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為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