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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查公交車超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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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查公交車超載

交通違章是違反交通管理的行為。交通違章的違反可能給社會、團體、企業、學校以及其他組織帶來不便,對社會的管理帶來很多不確定因素。凡是車輛、行人違反交通管理規章制度和機關、團體、企業、學校及其他組織或個人未經公安機關批准隨意佔用道路擺攤設點、停放車輛、堆物作業、搭棚蓋房,以及進行集市貿易和其他妨礙交通的活動,均屬交通違章。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公交車報廢年限

機動車:
1.計程車(小、微型)8年;
2.旅遊、公路客運車(大型、中型)15年;
3.非營運的大、中型汽車20年;
4.微型載貨汽車12年;
5.重、中、輕型載貨汽車15年;
6.半掛牽引車15年;
7.非營運的小、微型汽車無使用年限。超過15年以後每年必須檢驗2次,檢驗不通過的,強制報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