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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不能去外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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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不能去外地嗎
有欠款官司在身,不能去外地嗎
1、如果是因欠款而尚在審理過程中的,除被法院限制除境外,欠款人可以正常出行,沒有不能去外地的規定。2、如果已經到了法院執行階段,而被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和限制高消費的,則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被執行人也可以出行,但有一定的限制:1)、禁止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2)、禁止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一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採取限制消費措施,限制其高消費及非生活或者經營必需的有關消費。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被執行人,人民法院應當對其採取限制消費措施。第二條人民法院決定採取限制消費措施時,應當考慮被執行人是否有消極履行、規避執行或者抗拒執行的行為以及被執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第三條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六)旅遊、度假;(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被執行人為單位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不得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因私消費以個人財產實施前款規定行為的,可以向執行法院提出申請。執行法院審查屬實的,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