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交通事故不同意調解書

法律 閱讀(2.46W)
交通事故不同意調解書

司法文書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如判決書、裁定書等;也包括不直接發生法律效力,但對執行法律有切實保證作用的文書,如判決書等,注意:訴狀不屬於司法文書。司法活動中我們回答看見起訴書、判決書等文書,這些都是司法文書,司法文字貫穿了整個司法活動,而且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如起訴的時候需要起訴書,法院審理最後會依法作出判決書。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交通事故調解書有什麼效力

在生活中交通事故是經常發生的,如果當事人雙方在交警部門主持下達成了調解協議,是需要簽署和解協議的。
那麼交通事故調解書有什麼效力呢?
(一)調解協議書對雙方當事人具有合同約束力法律規定調解協議書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後生效,對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當事人應當履行。
達成調解協議後,賠償義務人在協議約定期限內不履行調解協議書的義務,傷者可以持調解協議書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或直接起訴。
從性質上說,調解協議書是雙方在自願的基礎上達成的,是雙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結果,具有合同的效力。
同時,其又是在公安交管部門的主持下達成的調解協議,因此,調解協議書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除當事人有法定的正當理由外,不能反悔或者不履行調解協議書,從而強化雙方當事人的履約意識,維護調解協議書的嚴肅性。
所以,交通事故認定書是具有較高證明能力的公文書證,而交通事故調解書具有合同效力和法定的證據效力。
(二)調解協議書具有法定的證據效力調解協議書是人民法院處理交通事故賠償爭議案件的重要證據,如果沒有其他證據證明調解協議書無效或者是可撤銷的,所以作為人民法院裁判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