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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能不能變更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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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能不能變更法人代表

公司變更必須按國家制定的法定程式進行。公司必須首先提交變更報告書,包括變更的目的及變更的具體內容,經股東大會審批、備案,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否則被視為違法。公司發生分立或合併以後,無論是繼續存在的存續公司,還是合併以後的新設公司,都會發生業務職能的變更,都需要變更公司章程。業務職能變更和公司組織變更是同一變更過程的兩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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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法人代表去世需補辦哪些手續




    1、先去工商補辦營業執照;



    2、繼承人是否取得股東資格首先應看公司章程中的規定,章程是各股東真實意思的表示,根據意思自治,在不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情況下,應予以尊重。但在章程未規定的情況下,法律未作規定。



    3、由於有限責任公司人合性的特徵,繼承權所繼承的只能是股份財產權部分,對於股東資格可以比照《公司法》第35條的規定處理,即繼承人是否取得股東身份,應由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如果股東不同意繼承人取得股東身份,其必須購買死亡股東的出資,如果不購買,則視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股東,此時股東資格取得並非繼承取得,而是加入取得,是基於股東之間達成的新合意。



    4、一旦取得股東資格,公司必須將其股東姓名、住所及繼承的出資額記載於股東名冊,並進行工商登記。總之,家屬並不能基於繼承這一事實法律行為當然取得股東資格,如果公司過半數股東同意的話,家屬才能取得股東資格,可以行使股東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