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父母能告男方重婚嗎
重婚罪是自訴案件,除非案情重大,否則偵查、檢查機關一般不會介入,只有受害人可以起訴。受害人包括兩個:
原配偶和受騙的新配偶。
重婚罪一般都是一個三角關係:
原配偶有配偶者新配偶。
其中,原配偶是必然的受害人,而有配偶者是關係的中間環節,他必然的瞭解重婚行為的事實,所以也是必然的犯罪嫌疑人。
有變化的是新配偶,如果新配偶是明知有配偶者有配偶的事實而與之結婚的,則與有配偶者成立重婚罪共犯;
如果新配偶不知道這個事實,是受有配偶者欺騙與之結婚的,則為受害人,也可以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