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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租賃合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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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租賃合同書
急需工程機械租賃合同
  工程機械裝置租憑合同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甲方租用乙方機械裝置,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在租賃期間甲方租憑的裝置如果造成丟失或者毀壞,按原價的80%賠償。  2、機械裝置名稱、型號、數量:裝載機、發電機、塔式起重機、挖掘機、平板振搗器、氧氣乙炔焊、塔式起重機、移動式柴油空壓機、砂漿攪拌機、交流電焊機、鋼筋切割機等,具體數量詳見租賃清單  3、租憑時間:2011年00月00日——2011年00月0日  4、施工地點:  5、財務結算方式:  (1)計費方式及單價:見租憑裝置表  (2)甲方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付款,如逾期未付,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的執行,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由此產生的裝置停機費用由甲方照常支付給乙方。  6、有關約定:  (1)乙方負責提供裝置操作者,操作者必須持證上崗,嚴格按照裝置操作規程作業,並負責裝置的日常維修保養工作。  (2)裝置租憑期間,裝置操作者的食宿由甲方負責。  (3)裝置租憑期間,裝置的燃油費、耗電費由甲方負責。  7、甲方責任:  (1)甲方必須為乙方裝置的進場做好準備,提供必要的進場條件。  (2)甲方必須有專人負責指導裝置的施工產生,但不能違章指揮,若由甲方人員違規指揮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  (3)甲方應負責裝置的安全工作,若由甲方保衛工作不到位造成裝置及其零備件的丟失由甲方負責。  8、乙方複雜:  (1)乙方應保證進入施工現場的機械裝置技術性能完好。  (2)進入施工現場的乙方工作人員必須遵守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若由乙方提供裝置操作者,操作者必須積極配合甲方有關負責人的指揮作業,並遵守甲方的工作時間和工作安排,但有權對有關違章指揮提出異議。  (3)若乙方機械裝置出現故障,乙方應積極組織人員進行搶修。若由此影響甲方施工三天以上的,經雙方籤認後,可免籤當日臺班費。  9、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訴諸法律解決。  10、本合同經雙手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共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乙方:  負責人:負責人:  經辦人:經辦人:  簽訂日期: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