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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哪個部門是債權債務的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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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哪個部門是債權債務的管轄
最新的哪個部門是債權債務的管轄

債權債務糾紛由被告的住所地法院,或者合同的履行地法院,可以是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法院管轄,雙方可以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絡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絡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