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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裝置及材料轉讓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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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裝置及材料轉讓協議書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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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裝置無償轉讓合同範本如何書寫

受讓方: (以下稱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轉讓方: (以下稱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為實現生產經營需要,甲方擬收購乙方擁有和控制的機器裝置,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裝置名稱、規格、數量、價格

乙方轉讓給甲方的裝置包括顯示器生產裝置、注塑生產裝置、供電裝置、運輸裝置及其它裝置,具體詳見(裝置明細表),裝置原值 元,經雙方約定價格為 元。

第二條 付款方式

在本協議生效後七日內支付人民幣 萬元,其餘價款在 年度以後按季度支付,其中 年度內每季度支付 元, 年度以後每季度支付 元。

第三條 裝置交付時間

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幣 萬後 個工作日,乙方將機器裝置交付給甲方。

第四條 專利技術和非專利技術

乙方將為正常使用本協議項下的裝置而形成的專利技術或非專利技術(包括管理訣竅或技術訣竅)。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與修改

本合同的修改須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只能採取書面形式,並由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

第六條 法律適用

本合同之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七條 爭議解決

1、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在廣東省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訴訟。

2、爭議解決期間,合同雙方應繼續履行除爭議事項之外的本合同其它各項約定。

第八條 其它事項

1、本協議以中文製作,正本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裝置明細表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協議各方:

甲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