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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交通事故賠償城鎮和農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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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交通事故賠償城鎮和農村
2023江蘇省交通事故賠償不分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了嗎
你好,交通事故律師為你解答:依據《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第二十七條【城鎮居民與農村居民的認定】一般以戶籍登記地為準,但登記為農業戶口的當事人舉證證明其在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時已經在城鎮連續居住滿一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城鎮居民標準計算賠償數額。受害人事發時為農業戶口,一審起訴前因正常的原因和正當的途徑轉為非農業戶口的,可以按照城鎮居民標準計算賠償數額。當事人提供下列證據之一的,經人民法院審查,可以認為交通事故受害人在發生交通事故時已在無錫地區居住一年以上:(1)事發前至事故發生時已滿一年的暫住證;(2)無錫市居住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書面證明;(3)無錫市居住地居民委員會出具書面證明且有相應的房屋租賃合同或其他書面證明;(4)受害人為產權人(包括共有人)的無錫市城鎮房屋產權證明檔案或房屋買賣合同、支付房款證明及在事發前實際入住此房的居住地居民委員會證明材料;(5)事發前在無錫工作滿一年的勞動合同及社保、工資等其他原始證據;(6)事發前在無錫工作滿一年的僱傭證明及工資領取流水賬目等原始證據;(7)事發前在無錫學習滿一年的學籍證明或入學通知書及學費繳納憑證、學校證明。前款(3)、(6)中證明的證據型別為書面證言,當事人對真實性有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核實。因網路交流條件所限,我們無法準確、全面的瞭解您的案情,為了您的利益,我們建議您帶上相關材料到律所諮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