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治安拘留如何提前出來

法律 閱讀(3.24W)
治安拘留如何提前出來

為了是刑事訴訟程式順利進行相關機關依法對犯罪嫌疑人採取的羈押或逮捕等行為就叫做強制措施。強制措施的執行者是必須經過相關的申請才能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否則屬於非法執行強制措施。刑事強制措施一般包括: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逮捕。而適用物件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對於訴訟參與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強制措施。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治安拘留怎麼才能出來

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行政拘留是一種重要的也是最常見的行政處罰的種類,行政拘留是最嚴厲的一種行政處罰,通常適用於嚴重違反治安管理,但不構成犯罪,而警告罰款處罰不足以懲戒的情況。因此法律對他的設定及實施條件和程式具有嚴格的規定,行政拘留裁決權屬於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期限一般為10日以內,較重的不超過15日,行政拘留決定宣告後,再申請複議和行政訴訟期間,被處罰的人及其近親屬找到保證人或者按照規定繳納保證金的,可申請行政主體暫緩執行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