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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在結婚辦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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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在結婚辦生育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著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說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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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申請生育津貼需要雙方結婚證嗎



    申請生育津貼,只需要提供一本結婚證就行了。


    1、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第二代身份證正、反面影印件);


    2、結婚證原件及影印件;


    3、夫妻雙方戶口簿(集體戶口的,攜帶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或《獨生子女證》或《獨生子女光榮證》原件及影印件;


    4、醫療機構出具的《生育醫學證明》原件及影印件;


    5、本人實名制銀行結算賬戶卡(折)原件及影印件(可選擇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上海銀行、建設銀行、浦發銀行、郵政儲匯局其中之一);


    6、根據個人的不同情況,還需分別攜帶下列材料:


    (1)對於委託他人辦理的,需攜帶委託書和被委託人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第二代身份證正、反面影印件);


    (2)對於外省市戶籍的生育婦女,需攜帶 戶籍所在地計生部門出具的同意生育的證明;


    (3)對於在外省市生育的婦女,需攜帶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註明產婦生育情況(難產或順產)的出院小結和小孩《出生醫學證明》;


    (4)對於男方為軍人的 ,需攜帶《士兵證》或《軍官證》原件及影印件;


    (5)對於符合計劃內生育第二個孩子,需攜帶經市或區人口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准的《再生育子女告知書》原件及影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