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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強險賠償金給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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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強險賠償金給誰

許多車主為了給自己的愛車更多的保障,通常會購買一份保險商業險作為補充。車主在行駛過程中如果不幸發生意外,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之後才能向保險公司索賠。但是,車子保險一般情況下都是不保人的,所以車主要合理搭配交通人身意外險,做好保障才有備無患,當出現交通事故時處理方式應當妥當,至少也要做好交通保險索賠方面的知識,將精力與財力的損失都降低到最小程度。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死亡賠償金交強險出多少




    ◆有責任的限額:(2008年2月1日以前的標準)◆有責任的限額:(2008年2月1日以後的標準)



    (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50000元;(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



    (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8000元;(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



    (三)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三)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



    (舊)賠償最高限額:6萬 (新)賠償最高限額:12.2萬



    ◆無責任的限額:(2008年2月1日以前的標準)◆無責任的限額:(2008年2月1日以後的標準)



    (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0000元;(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元;



    (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600元;(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



    (三)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400元。 (三)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



    (舊)賠償最高限額:1.2萬 (新)賠償最高限額:1.21萬



    死亡傷殘賠償專案:



    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用、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被保險人依照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