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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稱變更後債務要怎樣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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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稱變更後債務要怎樣承擔
公司名稱變更後債務要怎樣承擔
一、公司名稱變更後債務怎麼承擔
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名稱的變更、股東股權的轉讓和法定代表人的變更,均屬於公司登記事項的變更,應當依照規定及時申請變更登記。除當事人有特別約定外,變更後的公司對變更前的公司債權、債務仍應予以承繼。
二、公司名稱變更需要的資料:
申報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企業(公司)申請登記委託書》(加蓋公司印章);
3、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內容包括:決議事項、修改公司章程相關條款);
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董事會決議(內容包括:決議事項、修改公司章程相關條款);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名稱必須報經有關部門審批的,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檔案;
5、公司章程修正案(國有獨資公司由投資人蓋章);
6、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