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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貸擔保答辯狀

法律 閱讀(2.46W)
借貸擔保答辯狀
請問如何寫民間借貸糾紛擔保人答辯狀?
首先,我國擔保法對於保證責任分為兩類,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在寫民間借貸糾紛擔保人答辯狀時,由於你沒有和債權人約定哪種保證責任,因此依據擔保法的規定你承擔連帶保證,另外由於你們沒有約定保證期間,那麼依據擔保法第26條規定,你的保證期間為6個月,從2009年6月10日開始計算,到2009年12月9日止。其次,保證責任期間和訴訟時效是有區別的,依據擔保法的規定,只有債權人在連帶保證責任期間向你主張保證責任,才開始計算兩年的訴訟時效。對於本案由於債權人在6個月的保證期間內未向你主張保證責任,那麼你對這筆債務的保證責任就已經結束。總之,你對此筆債務無需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