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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汙受賄的該怎麼判處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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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汙受賄的該怎麼判處刑罰
貪汙受賄的該怎麼判處刑罰
1、貪汙受賄數額在3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屬於“較大數額”,予以立案,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2、數額在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3、數額在30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4、而且對於多次貪汙受賄沒有經過處理是的,要按照累計貪汙受賄數額進行處理。
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條 【貪汙罪】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的,是貪汙罪。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委託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國有財物的,以貪汙論。與前兩款所列人員勾結,夥同貪汙的,以共犯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