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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與公訴的關係

法律 閱讀(3.13W)
起訴與公訴的關係
仲裁與打官司的關係
);仲裁和打官司(訴訟)是解決民事糾紛的兩種方式,它們是“水火不容”的關係,也就是說,對於同一個糾紛,如果當事人選擇了仲裁,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也不能再向法院起訴,反之亦然。訴訟實行“兩審終審”制,一個糾紛經過一審判決後,如果一方或者雙方不滿意,可以向上一級法院上訴,但二審法院的裁判結果為終審判決,直接發生法律效力。仲裁實行“一裁終局”制,糾紛經過仲裁後裁決書直接發生法律效力,沒有類似訴訟的“上訴”程式。一般來講,仲裁的結果會更加公正,因為仲裁機構的仲裁人員都是具有豐富經驗和紮實法律功底的專家中的精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