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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商標申請要求是如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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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商標申請要求是如何的

商標就是公司或企業的重要財產,是區別與其他商品的重要標誌,也是使用者辨認的最重要方式之一,但是商標的取得必須經過規定程式才能取得,這樣其他公司不能侵犯該公司已登記的商標。商標受法律的保護,註冊者有專用權。在中國有“註冊商標”與“未註冊商標”之區別。註冊商標是在政府有關部門註冊後受法律保護的商標,未註冊商標則不受商標法律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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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商標如何申請?

資格根據《商標法》第三條、《集體商標、證明商標註冊和管理辦法》(1998年12日第一次修訂版)第二條的規定,國內申請集體商標的商標註冊申請人的主體資格範圍為:“工商業團體、協會或者其他集體組織”條件應具備的條件為:A、必須是經依法登記的,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或事業單位。該企業或事業單位應為某一組織,可以是工業的或商業的團體,也可以是協會、行業或其他集體組織,而不是某個單一企業或個體經營者;B、必須有當地工商管理部門出具的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即申請人依法登記並具有法人資格的法律文書,可以是企業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群眾團體的依法登記註冊的批准檔案;C、必須制定所申請集體商標的使用管理規則。途徑(一)委託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二)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註冊大廳來辦理。步驟申請前查詢(非必須程式)→準備申請書件→在商標註冊大廳受理視窗提交申請書件→在打碼視窗打收文條形碼→在交費視窗繳納商標註冊規費→三個月左右商標局發出《受理通知書》→商標註冊申請補正(非必須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