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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因詐騙罪被傳喚多久是怎樣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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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因詐騙罪被傳喚多久是怎樣規定的
關於因詐騙罪被傳喚多久是怎樣規定的
不超過二十四小時。
因詐騙罪被傳喚一般不超過二十四小時。
根據法律規定,傳喚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如果案情特別重大疑難複雜,需要採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傳喚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不過對於不同型別或者不同嚴重程度的案件的調查取證情況是不同的,應當基於實際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案情特別重大、複雜,需要採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