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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開車不繫安全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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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開車不繫安全帶

交通違章是違反交通管理的行為。交通違章的違反可能給社會、團體、企業、學校以及其他組織帶來不便,對社會的管理帶來很多不確定因素。凡是車輛、行人違反交通管理規章制度和機關、團體、企業、學校及其他組織或個人未經公安機關批准隨意佔用道路擺攤設點、停放車輛、堆物作業、搭棚蓋房,以及進行集市貿易和其他妨礙交通的活動,均屬交通違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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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規不繫安全帶扣分嗎?

一、新交規不繫安全帶扣分嗎

汽車高速行駛遇到意外情況緊急制動時,正確使用安全帶可以將駕駛人和乘客束縛在座椅上,避免或減輕碰撞傷害。為督促駕駛人使用安全帶,規定對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一次記2分。

二、新版駕駛證扣分規則有哪些

(一)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2分:

(1)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

(2)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3)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4)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5)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汙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

(6)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

(7)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

(8)駕駛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

(9)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以及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

(10)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的;

(11)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的。

機動車在行駛的過程中,安全帶可以提供一定的保護作用,尤其是發生交通事故的情況下,其實多數都是能夠減少駕駛者的人身損害的。並且根據我國最新交通管理法規的規定,駕駛機動車上路不繫安全帶扣分,此時一次性會扣2分。若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律師365的線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