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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有哪些賠償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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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有哪些賠償範圍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就其解決的問題而言,是物質損失賠償問題,與民事訴訟中的損害賠償一樣,屬於民事糾紛。附帶民事訴訟在整個刑事訴訟過程中都可以提起。如刑事案件已審結,則應單獨作為民事案件審理。一般情況下附帶民事訴訟應同刑事案件一併審判,但有時為防止刑事案件審判的過分延遲,也可以在刑事案件審判後,由同一審判組織繼續審理附帶民事訴訟部分。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有哪些賠償範圍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有哪些賠償範圍

1、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賠償範圍僅限於因犯罪行為造成的物質損失,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人身損害賠償,不包括精神損害賠償。
2、《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規定,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3、如果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