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規的企業代理合同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已雙方本著自願的原則,經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尋找可出租房源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1. 甲方責任: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所需承租房屋的要求。甲方現決定租賃乙方介紹的 室房屋。 2. 乙方提供的服務內容: 1. 政策及法律諮詢。 2. 尋找交易物件。 3. 撮合成交。 4. 協助交易雙方簽訂《租賃合同》。 5. 負責協調出租方與承租方之間發生的矛盾。 6. 為交易雙方提供後續服務。 3. 代理服務費的收取: 乙方為甲方尋找到交易物件,簽訂租賃合同並完成房屋交接手續,甲方應在物業交驗結束並收到乙方發票後7個工作日支付乙方如下費用: 中介費: 人民幣 (相當於房租的6折)。 4. 乙方責任: 1. 乙方提供的服務,須甲方需求的委託內容進行,若有變動,須經甲方認可。 2. 及時向甲方通報有關委託事項的進展情況,接受甲方諮詢,解答相關問題。 5. 本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有效期為個月,即自年____月日至 ________年____月日。 6. 違約責任: 1. 甲方不得與乙方介紹之業主私下成交,否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需雙倍支付乙方中介費,即月租金的兩倍。 2. 若甲方不支付中介費,則乙方有權向客戶公司申請從房租金中扣除。 7.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經辦人: 經辦人: 電話 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