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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含量226是否可以判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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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含量226是否可以判緩刑?

自我國刑法修正案八將醉駕納入危險駕駛罪之後,凡是醉駕被抓的當事人都應接受刑事處罰。我國規定了飲酒駕車當事人在酒精含量達到或高於80mg/100ml的情況下就會構成醉駕,因此如果酒精含量達到226mg說明醉駕已經比較嚴重了。那醉駕含量226是否可以判緩刑?一起通過以下文章來了解一下吧。

一、醉駕含量226是否可以判緩刑?

醉駕酒精度226,是否能判緩刑,要看是否符合緩刑的條件。如果符合,就可以爭取緩刑;否則,不能判緩刑。

《刑法》

第七十二條 【適用條件】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第七十三條 【考驗期限】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二個月。

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一年。

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第七十四條 【累犯不適用緩刑】對於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對飲酒駕車的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

第九十一條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如果當事人有悔過表現,或犯罪行為比較輕微的,法院在量刑時會考慮對醉駕人員執行緩刑,在緩刑期滿之後,如果當事人沒有再犯罪並表現良好,就不需要再執行刑罰。醉駕在我國的處罰一般為六個月以下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