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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廣州醉酒駕駛的處罰具體有哪些?

醉駕 閱讀(1.53W)

一、廣州醉酒駕駛的處罰具體有哪些

2021廣州醉酒駕駛的處罰具體有哪些?

廣州市針對醉酒駕駛機動車並沒有作出具體的處罰標準,因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二、酒後駕車的處罰標準是什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酒後處罰的規定,有關的法律會有明確的規定,自己要做的就是按照一定的實際做出準確的迴應,減少自己的利益損失,因此有關的部門在實踐中會有著法律程式上的糾結,所以自己要積極的配合有關部門的調查,儘量減少有關人員的工作量。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