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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三輪車會受到什麼處罰 | 法律依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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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三輪車會受到什麼處罰,法律依據是什麼?

大家都知道在喝了酒之後是肯定不能駕駛汽車的,但是對於三輪車不少人表示是可以駕駛的,是不用受到相關法條的約束的,其實這個想法是不正確的,醉駕三輪車同樣是要受到相關的交通安全法的束縛的,下面就給大家來簡單的介紹一下醉駕三輪車會受到什麼處罰,法律依據都有哪些呢?下面本站小編就為您詳細介紹。

醉駕三輪車會受到什麼處罰,法律依據是什麼

一、處罰

醉酒駕駛機動三輪車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處拘役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

二、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十二條 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因為機動三輪車也同樣是屬於機動車的一種,而且也同樣是需要駕駛人員有通過相應的駕駛考試的,所以如果被發現存在醉駕的情況的話,是會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當然還可能會被拘役一個月到六個月。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