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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都醉駕刑事責任認定

醉駕 閱讀(1.91W)
雙方都醉駕刑事責任認定

根據國家《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規定,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成為醉駕刑法規定: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但要是醉駕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話,可以不認為構成犯罪或者免於刑事處罰。而除了刑事責任外,對於醉酒駕駛的行為,還需要承擔行政方面的責任,接受相應的行政處罰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醉駕刑事責任

醉駕不但要負刑事責任,還要以危險駕駛罪始定罪處罰。所以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根據我國《刑法》第133條之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從拘役並處罰金。
第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第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第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的時速行駛的。
第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三款事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由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