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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130以下刑事處罰標準

醉駕 閱讀(7.07K)
醉駕130以下刑事處罰標準

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行為人應該接受何種處罰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節決定的。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醉駕血液130無事故怎麼處罰

醉駕血液130無事故按照刑法當中的危險駕駛罪來進行處罰,這是針對醉酒駕駛的這樣一種嚴重的行為,只要血液當中的酒精含量已經達到了醉酒駕駛的這個標準的話,就需要來按照刑法的處罰,除此之外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也規定有行政罰款等。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

飲酒駕駛:

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並暫扣駕照6個月;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並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