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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無事故都是緩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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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無事故都是緩刑嗎?

一、醉駕無事故都是緩刑嗎?

醉駕無事故要依據現場實際情況、嫌疑人認罪態度和可能然後對於社會危害決定是不是緩刑的。

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涉嫌危險駕駛罪定罪,即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二、法律依據:《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法院對於無事故醉駕怎麼判刑?

無事故醉駕,如果血液酒精含量不超過200毫克/100毫升,如果沒有無證駕駛、酒駕前科等從重處罰的情節,會被法院判處6個月以下的拘役,並處罰金數千元,可以判處緩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關於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

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以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

前款規定的“道路”“機動車”,適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

(四)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

(五)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的;

(六)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後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三、相關司法解釋醉駕的處罰

醉酒駕駛機動車,有以下行為之一的,從重處罰: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事故後逃逸,沒有構成其他犯罪的;

(二)醉酒駕駛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

(四)駕駛營運機動車並載有乘客的;

(五)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沒有駕駛證,使用偽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的;

(六)逃避公安檢查,或者拒絕、阻礙檢查但並沒有構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酒後駕駛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因為一些工作原因喝點酒水也是在所難免的,但絕不可以存有僥倖心理,在酒後駕車。即使有可能逃脫法律的制裁,但是這也是對自己和他人生命財產的不負責,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後果難以預料。而要是屬於醉駕初犯的話,一般給予行為人的處罰就是交通行政方面的,此時有很大可能會不認定構成犯罪。

近年來醉駕成了馬路殺手,每年因為醉駕發生交通事故的數不勝數,因為醉駕喪失生命的更是不在少數,警察在處罰醉駕的力度也在逐漸加大,本文就根據醉駕無事故都是緩刑嗎?這一問題展開解答,所以公民應該多多瞭解法律知識切記不要醉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