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酒駕駛達到160時速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根據我國刑法的相關規定,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構成危險駕駛罪,此時需要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屬於醉酒駕駛。
因此,只要是機動車駕駛人體內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並且開車上路的,那麼就能夠依法判刑。
二、醉駕造成的危害有哪些?
酒後駕駛時是非常嚴重的不良行為,同時酒後駕駛會帶來非常大的安全隱患,不僅會給駕駛人自已和他人的人身安全帶來危害,也會給社會帶來的危害,往往會造成後悔莫及的交通事故,
1、車輛操作能力降低
飲酒後駕車,因酒精麻痺作用,行動笨拙,反應遲鈍,操作能力降低,往往無法正常控制油門、剎車及方向盤,一旦出現緊急情況,事故的發生就是必然。
2、路況的判斷能力和反應能力降低
飲酒後注意力分散,判斷能力降低。酒後的人對光、聲的反應的時間延長,從而無法正確判斷安全間距與行車速度,不能準確接收和處理路面上的交通訊息,從而容易導致事故的發生。
3、心態不穩
喝酒後,在酒精刺激下,感情易衝動,膽量增大,過高估計自己,具有冒險傾向,對周圍人的勸告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從心的事情。
4、易疲勞
酒後易犯困、疲勞和打盹,表現為駕車行駛不規律、空間視覺差等疲勞駕駛行為。
我們在高速公路上駕車上尚且都不會開到160時速,這樣的狀態不排除駕駛員當時可能整個意識都已經完全的不清醒了。所以,就算僅僅只是拘役,恐怕也是會按照拘役的最長時間來量刑的。但是,像是這樣的駕車速度,一旦發生了交通事故,可能會發生的後果根本就無法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