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車輛交通>醉駕>

被拘留後醉駕什麼時候開庭審理

醉駕 閱讀(1.74W)

被拘留後醉駕什麼時候開庭審理

我們知道醉駕被查出來之後是需要被派出所拘留的,但是在滿足條件以後駕駛員的親屬可以為駕駛員申請取保候審,這樣駕駛員可以先回家等待法院通知,那麼被拘留後醉駕什麼時候開庭審理呢?我們今天就來看看醉駕之後開庭審理的時間規定。

刑事案件,從刑事拘留到開庭, 一般需要四五個月的時間,長的可達一年多。

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經過3個階段,即偵查階段(公安機關)、審查起訴階段(人民檢察院)和審判階段(人民法院)。

一、偵查階段:

第一百五十四條 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

第一百六十條 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的案件,應當做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並且寫出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併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同時將案件移送情況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辯護律師。

二、審查起訴階段:

第一百六十九條 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第一百七十二條 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並將案卷材料、證據移送人民法院。

三、審判階段:

第二百零二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後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

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後,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我們可以從上面內容看出被拘留後醉駕什麼時候開庭審理這個問題的答案,一般這種刑事案件在三十日內法院會開庭審理。說到底醉酒駕駛危機的不只是他人的生命還是自己的安全,這裡還是希望各位駕駛員遵守法律法規,不要在喝酒以後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