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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人員醉駕的車輛會被記錄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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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人員醉駕的車輛會被記錄麼?

一、駕駛人員醉駕的車輛會被記錄麼?

醉駕,屬於危險駕駛罪,是刑事犯罪,檔案材料不能消除。

1、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不得駕駛機動車。

2、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暫扣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暫扣三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五百元罰款;醉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二千元罰款。

一年內有前兩款規定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行為,被處罰兩次以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二、非機動車酒駕也違法嗎

非機動車酒駕也屬於違法,醉駕摩托車將被拘役、罰款。

根據我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之一的相關規定,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根據國家機動車輛安全檢驗標準的規定,機動車型別有大型汽車、小型汽車、專用汽車、有軌電車、二輪摩托等10多種型別。因此,根據法律規定,只要是構成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一律以危險駕駛入刑,在定罪量刑上,並不因為行為人駕駛的是二輪摩托,還是四輪轎車或大型貨車而有所區別。

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將喝酒駕車分為酒後駕車和醉酒駕車兩個檔次,並且對駕駛營運機動車的駕駛員加重處罰:

1、酒後駕車的處罰是: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暫扣三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五百元罰款。

2、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暫扣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醉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二千元罰款。

對於醉駕的車輛是屬於違法的行為,是需要追究駕駛人員的相關法律責任,我國法律上對醉駕的處罰是非常嚴厲的,具體情況就是以上這些,對於相關車輛的管理,在駕駛人員對相關犯罪事實服刑完畢後,可以再次領回,一般不產生其它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