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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摩托車醉駕出了事故負全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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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摩托車醉駕出了事故負全責嗎?

一、騎摩托車醉駕出了事故負全責嗎?

醉駕發生交通事故不一定負全責,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認定書劃分的責任為準。原因如下:

1、根據交通法規定,事故責任劃分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

2、除規定肇事逃逸負全責外,無證、無牌、酒駕、醉駕行為本身並不必然導致事故,不是造成事故發生的原因,只按無證無牌等處罰,不作為責任判定的依據。就算是逃逸,如果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也可以減輕責任。

3、醉駕可處1000-2000元罰款,吊銷駕照5年,處6個月以下拘役

行為人明知酒後駕車違法、醉酒駕車會危害公共安全,卻無視法律醉酒駕車,特別是在肇事後繼續駕車衝撞,造成重大傷亡,說明行為人主觀上對持續發生的危害結果持放任態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對此類醉酒駕車造成重大傷亡的,應依法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二、法律責任

1.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3.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綜上所述,雖然說騎摩托車還喝酒肯定存在很大的過錯卻不能不由分說的就將所有的事故責任都歸咎在醉駕司機身上,因為有的事故的引起並非是醉駕絕對造成的而是存在其他的因素,但是具體的責任劃定仍然是需要專業的交警來進行特殊的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