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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醉駕扣分標準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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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醉駕扣分標準是怎樣的?

一、福建醉駕扣分標準是怎樣的?

福建醉駕一般會被扣12分,具體的扣分規則如下:

(一)新規實施前:

酒後,罰款200-500,扣證1-3個月(記分6分)

醉酒,罰款500-2000,扣證3-6個月,並處15日以下拘留(記分12分)。

(二)新規實施後:

只要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就將一次性扣12分。

二、酒駕、醉駕的扣分標準

1、飲酒駕駛:

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並暫扣駕照6個月;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並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2、醉酒駕駛:

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

第九十一條,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很多的交通事故都是由於駕駛與那邊遵守交通規則,在醉酒之後還在國道上行使導致的,由於此種行為會一旦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那麼不管是駕駛員還是車禍的受害者,死亡的概率都是比較大的,故此我國法律規範也明確表示了不得醉酒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