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民醉酒撞人怎麼處罰?
公民醉酒撞人可能受到的處罰規定具體如下:
(1)《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條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2)《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條 之一 【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1)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2)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3)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4)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三、醉酒撞人保險公司賠嗎?
醉酒駕駛出現交通事故的損失,所投的商業保險一般都是拒賠的。保險公司應在交強險的賠償限額內對人身傷亡損害予以賠償,但保險公司對財產損失不承擔賠償責任,而且保險公司有權在支付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墊付搶救費用後,向肇事者追償。
相關法律規定:
1、《機動車強制保險條例》
第二十二條規定,保險公司對駕駛人醉酒後駕車致受害人財產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對受害人人身傷亡的損失不能免責。
2、《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第二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首先墊付搶救費用,並有權向致害人追償:
(1)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
(3)被保險人故意製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造成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醉酒後公民的反應能力會下降,如果此種情形下駕駛車輛無疑會增加發生交通事故的概率,而一旦事故醉駕者可能需要向事故的受害方支付賠償金。且根據規定,此類賠償金保險公司是沒有賠償義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