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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駕車撞死人怎麼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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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交通法》裡面有著明確的法律規定,醉酒是不能駕車的,如果醉酒駕車被抓住是要重罰的,那麼在我國醉酒駕車撞死人怎麼判呢?下面大家就跟本站網站的小編一起來具體瞭解瞭解吧。

醉酒駕車撞死人怎麼判

醉駕撞死人怎麼判?

首先,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

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定,對交通肇事罪規定了三個不同的刑級(量刑檔次):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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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處罰標準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都要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酒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第九十一條規定: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在我國如果是醉酒撞人導致對方死亡的話,判刑是很嚴重的,希望大家在生活中也要做到開車不喝酒的良好習慣,希望本站小編的編輯能夠對大家的生活有所幫助,若是大家對於這方面需要專業律師的幫助,歡迎大家找尋我們本站網站上的線上律師進行相關的諮詢和了解。